已經進入“深水區”的中國改革在2015年將怎樣繼續?新春伊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27日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的講話中給出答案—于法有據、瞄準要害、防止不作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來,人民要有獲得感。(騰訊新聞2月28日)
一個時期以來,關于政治體制改革的話題眾說紛紜。上至中央領導,下到一般百姓;從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的議論,到專家學者的文章;從報刊雜志,到網絡微博,都在議論著政治體制改革。可是,“只見樓梯響,不見人下樓”。
社會矛盾會不斷發展、加深、擴大和激化,嚴重時會危害國家的和平發展,危害執政黨的執政。因而,執政黨掌握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運行情況和廣大民眾的訴求,適時推動政治體制改革,就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共權力缺乏透明、嚴格的制衡;有的當權者以權謀私、貪贓枉法行為;公開、公正、從嚴執法困難,權大于法的現象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用人上的任人唯上、任人唯幫、任人唯錢和任人唯親,買官、賣官不是個別現象;對國有資產巧取豪奪屢見不鮮;社會財產迅速向少數人手里集中,財產占有的不公平已經超過了警界線。
此番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足球改革總體方案》、《關于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方案》、《上海市開展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目的是進一步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渠道,健全確保檢察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對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具有重要意義。要認真總結人民監督員監督范圍、監督程序試點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試點經驗做法。
作者:章張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