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監察部網站11月20日上午11時許宣布,“河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梁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梁濱是中央巡視組巡視之后河北省首位落馬的部級高官。今年7月29日至9月25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對河北省進行了巡視。(光明日報網 11月20日)
近年來,腐敗現象呈現出級別越來越高、涉案金額越來越大等趨勢。涉案金額平均每例過千萬,其中最高涉案金額達19573萬。黨的十八大召開前后,就先后查處了楊達才、雷政富、單增德、李春城、黃勝等多位省部級高官,人數之多、級別之高,讓人痛心不已??梢哉f,省部級高官不出事便罷,一出事往往是“驚天大案”。
“位高權重”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可利國利民,發揮推動發展、改善民生等重要作用。用得不好,則禍國殃民,尤其是權力者發生異化墮落,其對國家造成的損失、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常常是巨大的。
如何才能正本清源,防治高官腐敗,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形象呢?筆者認為要打好組合拳。
首先是健全監督體制。目前在尚不完善的政治體制下,“一人說了算”、“一言堂”等特權現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著。一些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得不到有效的監督、監管、制約、控制,一些高官常常處于無人能管的位置。因此,完善監督機制、規范權力運行、杜絕家長制、特權制,是遏制腐敗的關鍵。
其次要堅持“以德為先”的標準選拔干部。德,即品德和修養,首要即是為人正直。從“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到“德、能、勤、績、廉”,都講究“以德為先”。因為,有德缺才,至多辦不成事,有才缺德,則辦壞事。
第三是不宜“火箭式”提拔領導干部。有相當部分的腐敗高官,在比較年輕時,就走上了較高領導崗位。年輕得勢,或者平步青云,容易失去自我,忘乎所以,為所欲為,滑向犯罪。因此,要盡可能避免“火箭”式提拔干部,應按照正常程序,遵循干部成長規律,使干部一步一個腳印,腳踏實地,穩步前進。
四是嚴防“帶病”提拔領導干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田國良在《省部級干部腐敗案例研究》一書中透露,在103名落馬高官中,約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獲得提拔,約有48%的案主,在擔任副省部級職務之前就開始了犯罪。為杜絕這種“帶病”提拔現象。
姓名:頑石

